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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5-1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 “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并延长“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
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广
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建设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33,333,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 16.50 元/股,
募集资金合计 2,199,999,994.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401,717.6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2,184,598,276.90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
0500024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截至 2024 年 11 月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30 日累计已投入募
号                                             (万元)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
1                                                  58,844.68         57,000.00             12,993.34
       制造项目(简称“武汉二期项目”)
       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
2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金利二            74,840.91         73,000.00             13,870.48
       期项目”)
       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
3      基地一期项目(简称“华北一期项              50,437.69         19,100.00              5,146.15
       目”)
       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
4                                                  20,985.03         20,900.00                  9.75
       目(简称“技术中心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8,459.83         48,459.83             48,458.67

                  合计                            253,568.14        218,459.83             80,478.39

        三、“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的情况
        经审慎研究,计划对原募投项目之一“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
 变更,并延长建设期,具体情况如下:

         要素                    变更前                                 变更后
                                                       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广州
     实施主体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图”)
     实施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35 个月(延长 17 个月,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建设期           18 个月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技术中心项目总投资额 20,985.03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0,900.00 万元(含已投入
 的金额),公司将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增资的方式投入实施(使用项目剩余募集
 资金 20,890.25 万元进行增资,其余投资金额由广州鸿图自筹解决)。
       1、新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9 月 9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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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安排新实施主体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董事会
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设立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技术中心项目”原规划场地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综合考虑公司业
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经审慎评估拟变更实施地点并延长建设期,
实施主体相应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好的保障募投
项目实施质量,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除上述有关调整,“技术中心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的影响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并延长建设期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
前述调整有利于优化整体布局,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技术中心项目”以汽车铝合
金超大型压铸结构件精密制备技术研究为主攻方向,通过引进先进的压铸设备,针对行
业前沿技术进行研究,帮助公司掌握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核心技术,该项目不直接产生
效益,截至目前,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
    “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广东鸿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是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情况
    (一)延长建设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部分项
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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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下,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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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前              目前建设进度               建设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定建设期        (截至 2024 年 11 月末)       延长情况          状态日期
                                                                                       (实施期限)
                                   已根据新产品订单的承接情况,提前
 1     武汉二期项目    30 个月     启动部分设备购置;厂房基建已进入   延长 24 个月    2027 年 6 月
                                   工程设计阶段。
                                   厂房基建已于 2024 年上半年动工建
 2     金利二期项目    24 个月                                        延长 12 个月    2025 年 12 月
                                   设,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已完成厂房基
 3     华北一期项目    24 个月     建,以及部分设备产线的配置,部分   延长 24 个月    2026 年 12 月
                                   设备已投入生产。
           (二)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与汽车行业发展状况,重新对“武汉二期项目”“金
       利二期项目”“华北一期项目”的投资计划及进度安排进行了充分研讨,为确保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
       充分考虑、审慎研究,拟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
           (三)延长建设期的影响
           “武汉二期项目”“金利二期项目”“华北一期项目”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截至目前,上述项目的可
       行性和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项目生产的主要产
       品为汽车类精密铝合金压铸件,属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系我国政策支持的方向,符合
       我国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技术、质量管理、客户、人才队伍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
       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均出具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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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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