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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2025-01-1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杭
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
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
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
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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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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