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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意见2025-01-21  

   东华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等事项。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面审查公司提供的相
关材料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会议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除限售事项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股权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公司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所涉及的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考
核、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达到《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等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各项条件均已达成。
    3.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解锁比例均为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10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数为 148 人,可解除限售股数为
220.125 万股。
    4.一致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本
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方案,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陆   熹      郑洪涛        郭社增

                                            2024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