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南发展:关于开展2025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海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1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 2025 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发展”)

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 2025 年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增强子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其自身

收款权利,经向各子公司了解收款业务需求,结合海南发展整体发展

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

    本次保理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具体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具体每笔保
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具体每

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

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承担应收账

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因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

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

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

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

还责任,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

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

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

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授权公司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

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

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