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截至目前,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质押股份均为场外质押形式,未涉及二级市场 交易平仓或强制平仓情形。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借款合同的诉讼,若 后续法院最终裁定支持债权人相关诉讼请求,债权人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处置部分 相关质押股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463,08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0%)的通知,劲嘉创投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以及质押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及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占其所持 质押 质押 质押股份 总股本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股份比例 起始日 到期日 数量(股)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劲嘉 2025 年 3 月 是 1,000,000 0.22% 0.07% 平安银行股 创投 2023 年 11 3日 份有限公司 劲嘉 月 1 日 2025 年 3 月 深圳分行 是 1,000,000 0.22% 0.07% 创投 4日 合计 - 2,000,000 0.43% 0.14% - - -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1 页 共 6 页 注:上表部分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表亦同。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是否为 股东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第一大股 补充质 质权人 名称 数量(股)股份比例 本比例 限售股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2025 年 3 平安银 1,000,000 0.22% 0.07% 否 否 劲嘉 月 3 日 办理解 行股份 借新 是 除质押 有限公 创投 2025 年 3 之日 司深圳 还旧 1,000,000 0.22% 0.07% 否 否 月4日 分行 合计 - 2,000,000 0.43% 0.14%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 况 情况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未质 未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及质押前 押及质押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名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份中 份中 量(股) 量(股)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 冻结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劲嘉 77,500, 463,089,709 31.90% 463,089,709 463,089,709 100.00% 31.90% 0 0 0 创投 000 世纪 38,000, 39,450,000 2.72% 39,400,000 39,400,000 99.87% 2.71% 0 0 50,000 运通 000 115,500 合计 502,539,709 34.62% 502,489,709 502,489,709 99.99% 34.61% 0 0 50,000 ,000 (三)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情况说明 据劲嘉创投出具给公司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将持有的 劲嘉股份 81,000,000 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据此获得了分批 贷款,其中单笔贷款首期到期日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其余批次贷款按约定期限 陆续到期。经过劲嘉创投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友好协商,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对劲嘉创投该笔到期债务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进 行处理,这一举措有助于缓解劲嘉创投的短期偿债压力。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2 页 共 6 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 19 号劲嘉科技大厦 1601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0482408E 经营范围: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产业;受托管理和经营其 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 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479,385.31 1,357,923.95 负债总计 730,692.40 681,050.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1,767.88 196,279.58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687,069.34 495,843.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82.20 -9,87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74.62 50,549.53 偿债能力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8 1.21 速动比率(倍) 0.92 1.09 现金流量比率(倍) 0.17 0.08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3 页 共 6 页 资产负债率 0.49 0.50 劲嘉创投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435,023.24 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 付的上述债务金额分别为 343,998.35 万元、417,073.24 万元;劲嘉创投已发行债 券余额为 0 万元。 劲嘉创投涉及借款合同的诉讼及被执行裁定,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 劲嘉创投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 港大厦 2015-499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乔鲁予 合伙份额:2,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525287727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 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6,950.11 15,395.61 负债总计 13,593.27 12,153.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10.83 3,242.09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70 -16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81 960.36 偿债能力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4 1.25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4 页 共 6 页 速动比率(倍) 1.24 1.25 资产负债率 0.79 0.79 世纪运通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0 万元。 世纪运通涉及借款合同的诉讼,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于指 定信息媒体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世纪运通存 在一定偿债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两年经审计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发生金额 2023 年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元) (元) 劲嘉创投 物业管理及水电 市场化定价 235,291.83 247,454.49 劲嘉创投 销售商品 市场化定价 3,778.00 0 劲嘉创投 物业租赁 市场化定价 182,857.20 182,857.14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融入的资金用于满足其日常经营 的资金需求。 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7、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8、以 2025 年 3 月 4 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 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 占公司总 时段 致行动人所持股份 对应融资余额(元) 计数量(股) 股本比例 比例 未来半年内 264,689,709.00 52.67% 18.23% 4,031,687,266.00 未来一年内 357,289,709.00 71.10% 24.61% 4,259,436,188.88 9、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均为场外质押形式, 未涉及二级市场交易平仓或强制平仓情形。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及借款 合同的诉讼,若后续法院最终裁定支持债权人相关诉讼请求,债权人有权通过司 法程序处置部分相关质押股份。假设司法机关最终裁定对目前涉及诉讼相关的质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5 页 共 6 页 押股份进行强制执行,按照权益变动最大可能幅度测算,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六日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