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关于调整经理层架构并增设相应职务的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6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理层架构并增设相应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经理层架构并增设相应职务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
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与国际通行的管理职务体系
接轨,公司拟对经理层组织架构进行全面重设。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理层架构现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财务负责人一人,构成公司
总裁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公司总裁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班子其他成员(不含董事
会秘书)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调整主要内容
本次经营管理层架构调整不含董事会秘书。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增设高管职务:基于国际化、市场化的战略定位以及风险合
规管控等需求,公司拟增设首席执行官(CEO)、高级副总裁、总法
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3 个职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
2.调整职务名称:将财务负责人职务名称由总会计师调整为首
席财务官(CFO),以更好地与国际通行的财务管理职务体系接轨,
第 1 页/共 3 页
提升公司财务管理的专业性与国际化定位。
3.变更经理层负责人:为优化公司经营管理层级结构,顺应现
代企业治理趋势,将《公司法》规定的经理(经理层负责人),由原
公司总裁变更为首席执行官(CEO)。
三、调整后公司经理层架构及主要职责
1.公司高管组成:公司经理层架构调整后,首席执行官(CEO)、
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 CCO)、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经营班子设置:公司设首席执行官(CEO)1 名,总裁 1 名,
高级副总裁 1 名,首席财务官(CFO)1 名,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
官 CCO)1 名,副总裁若干名,构成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经营班
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3.主要职责:
(1)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
控制,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
权,对董事会负责。
(2)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负责协助首席执行官(CEO)落实
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公司内外关系,并在首席执行官(CEO)的
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首
席合规官 CCO)等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根据首席执行官(CEO)决定的
分工协助首席执行官(CEO)开展相关工作。
(3)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CFO)、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CCO)等经营班子成员对首席执行官(CEO)负责。
4.聘任程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其他首席执行官(CEO)经营班子成员由首席执行官
(CEO)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因兼职而形成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为同一人的,均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第 2 页/共 3 页
调整后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职责示意图如下: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
第 3 页/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