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预计与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明珠”)发生资产租赁、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后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25 年初至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1
关联人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发生额
类别 定价原则 日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采 购 原 材 硅橡胶商品、原
按照市场价格 200.00 4,558.51 7.95
料、产品 料
江苏明珠 销售产品、
硅橡胶商品 按照市场价格 1,415.00 2,065.08 160.55
安徽迈腾 商品
支付服务费 技术服务费 按照市场价格 35.00 28.30 2.45
1
支付租金、
资产租赁 按照市场价格 1,250.00 599.37 37.38
相关电费等
固定资产交
固定资产 按照市场价格 100.00 39.20 0
易
合计 3,000.00 7,290.46 208.3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镇宜禾路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施纪洪 95%;蒋纪凤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施纪洪
经营范围: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塑料制品
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 53,661.39 万元,净资产
33,833.84 万元,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978.58 万元。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之父朱德洪先生能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
(2)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长市秦栏镇经济开发区平行四道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蒋元栋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茂国
经营范围:新型功能材料、硅橡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自营或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 11,076.66 万元, 净资产
8,134.90 万元,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7,497.9 万元。
关联关系: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 12 个月内为江苏明珠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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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
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
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之间主要发生以下交易:采购原材
料,销售生胶,技术服务,资产租赁,固定资产交易等。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基于发展高温硅橡胶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和相关关联方的合作能拓展公
司销售渠道,在采购端有更优惠选择,支付租金、电费主要因孙公司天长新东诚
租赁安徽迈腾资产事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
时报》的《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明确了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
平合同的原则,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
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
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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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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