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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2025-01-10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给予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实施的
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一期(I)项目的银团贷款由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
期(I)项目资产整体抵押,并追加公司的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本项目
全部资产抵押。具体事项如下:
    (1)保证内容: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东华茂名与
各银团成员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合同项下的债权。
    (2)保证期限:按照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3)保证方式:抵押和保证担保。
    (4)保证金额:不超过 53.50 亿
    (5)担保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为牵头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参贷行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茂名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
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

                                     1/4
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广东茂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
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统称“银团贷款银行”)。
                                                                               担保额度占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新增   截至目前                   是否
      被担                                                                      上市公司
保             持股     最近一期       金融机构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关联
      保方                                                                      最近一期
方             比例     资产负债率                      (亿元)   (亿元)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公    东华
              85.72%     69.88%      银团贷款银行        53.50      61.69        50.21%        否
司    茂名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02 日
     注册地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 1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吴银龙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5.71%,含直接与间接持
                        股),广东绿色烷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4.29%
       2、主要财务指标(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853,731.63                          985,794.82
             负债总额                     593,202.64                          688,891.60

                                                  2/4
      所有者权益                 260,528.99            296,903.22
       营业收入                  66,621.17             313,623.05
       营业利润                   -554.59               -1,029.70

        净利润                    -546.67               -1,035.53
      资产负债率                  69.48%                 69.88%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华茂名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一期(I)项目按期建设与运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壮大与规模经济发展。
本次融资可以解决项目需要的建设运营资金,为项目按照计划实现竣工及投产提
供了保障。项目未来预期收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具备承担项目贷款还本付息
的能力。为此,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
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与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与
管理等,建立了担保管理制度与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
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
评估体系与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
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东华茂名向相关合作
银行申请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上述担保符合
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9.23 亿元,
占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86.97%;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4.39 亿元,占

                                    3/4
上市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0%。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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