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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蔚蓝锂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5-03-11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承宝: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72 年 1 月,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助理,江苏海澜集团内部审计,张家港市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张家港海
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本人以谨慎态度认真阅读了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在
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4 次,本人列
席了 4 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规定召开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严格
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
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职
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并参与了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的方案制定与考核。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
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线上
参加业绩发布会,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了解其关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的过程中,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对公司行
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就年度
审计报告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专项沟通;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
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20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
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
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 年度,公司主要的关联交易是与木林森股
份有限公司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对于上述事项,本人都事前进行了审核,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
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
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
度报告、2024 年半年报告及 2024 年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
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
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各项
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同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 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多
来公司现场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承宝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