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 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技术公司”)之间签订的主合同 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各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 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 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 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各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 本金余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张 家港分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与公司 全资子公司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方雨虹”)之间 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 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担 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 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担 保,其中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对河南东方雨虹的 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0,000 万元,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0)及《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7,809.61 万元, 其中 15,409.61 万元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42,4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上海技术公司剩余 可用担保额度为 157,600 万元;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69,000 万元, 其中 24,0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 保余额,45,000 万元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 担保余额,因此,河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05,000 万元;公司对苏州 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31,000 万元,均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 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苏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9,000 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上海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7,809.61 万元 (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15,409.61 万元,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 额为 42,4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47,600 万元;公司对河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 79,000 万元(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24,000 万元,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45,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 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5,000 万元;公司对苏州东方雨虹的担 保金额为 41,000 万元(其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 生的担保余额为 31,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为 29,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7 年 5 月 22 日;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 5158 号; 3、法定代表人:李鲁湘; 4、注册资本:16,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 筑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 质合成橡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 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技术公司 99.69%的股权,股东游金华持有上海 技术公司 0.31%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2,674,576,663.09 元,负 债总额 1,303,650,609.85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2,093,333.34 元,流动负债 总 额 1,131,325,223.45 元 ) ,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的 总 额 0.00 元 , 净 资 产 1,370,926,053.24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82,763,732.99 元,利润总额 161,358,761.18 元,净利润 138,749,229.78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技术公司资产总额 2,594,588,458.28 元,负 债总额 1,137,423,715.5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39,000,000.00 元,流动负债 总 额 1,137,296,086.12 元 ) ,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的 总 额 0.00 元 , 净 资 产 1,457,164,742.77 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067,577,162.65 元,利 润总额 91,743,085.56 元,净利润 86,238,689.53 元(2024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 经审计)。上海技术公司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6 级。 8、上海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8 日; 2、注册地址:濮阳工业园区金濮路 36 号; 3、法定代表人:刘贵启;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 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制造; 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 电气设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 制成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河南东方雨虹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河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294,024,596.61 元,负 债总额 597,969,722.30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30,079,908.68 元,流动负债总 额 128,986,446.38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696,054,874.31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67,813,764.14 元,利润总额 265,614,884.69 元, 净利润 234,100,096.44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河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1,739,809,026.00 元,负 债总额 879,837,335.18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85,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 额 512,935,348.88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859,971,690.82 元 ,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227,639,483.21 元 , 利 润 总 额 202,255,559.93 元,净利润 163,916,816.51 元(2024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 计)。河南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7 级。 8、河南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2、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大新镇新乐路 2 号; 3、法定代表人:孙让;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 水泥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保温材料销售; 水泥制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涂装 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物料搬运装备销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东方雨 虹 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604,474,957.08 元,负债 总额 455,712,240.96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5,138,611.11 元,流动负债总额 106,558,526.93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148,762,716.12 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727,514,858.40 元,利润总额 76,252,312.88 元,净 利润 61,833,002.89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苏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 703,985,068.98 元,负债 总额 470,788,209.6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87,5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417,780,227.31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元,净资产 233,196,859.37 元,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704,681,672.07 元,利润总额 98,463,853.69 元,净利润 84,367,309.92 元(2024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苏州东方雨虹 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 8 级。 8、苏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 4、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 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 补足的保证金。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2)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 4、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 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 补足的保证金。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1、担保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 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 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3、保证范围及担保金额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 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 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 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其中,上海技术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公司持有其 99.69%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 风险,且上海技术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 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539,744.02 万元, 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02%。其中,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32,275.02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76%;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为 7,46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6%。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569,744.02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08%。其中,公司及 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62,275.02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8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金额为 7,469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26%。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