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173,220.9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990,520,255.2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6,148,064.61 元 ( 盈 余 公 积 达 到 股 本 的 50% 不 再 计 提 ) , 加 上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61,191,678.26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1,473,084,100.20 元和2024年半年度现金股利1,461,770,866.80元合计2,934,854,967.00元,本年 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290,708,901.93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 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基于对公 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及可供分配利润规模,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436,315,528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47,615,662股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 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0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 权激励限售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和公司尚未完成回购 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二)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5,880,808,731.40元,其中包括:(1)2024 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61,770,866.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26日实施完毕);(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 金红利4,419,037,864.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 金额为1,601,151,256.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包括: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 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3,324,024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 1,601,151,256.55元,前述63,324,024股已于2024年6月2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因此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 额为1,601,151,256.55元。 3、综上,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481,959,987.9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916.65%,占本年度末合并未分 配利润的比例为59.17%,占本年度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0.25%。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880,808,731.40 1,473,084,100.20 249,059,743.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1,601,151,256.55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8,173,220.94 2,273,331,266.86 2,121,353,829.2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2,645,862,116.6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290,708,901.93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602,952,575.1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01,151,256.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00,952,772.3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204,103,831.65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上表中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1,461,770,866.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9月26日 实施完毕)以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9,037,864.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未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上表中2024年度回购注销总额1,601,151,256.55元是指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 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完成注销的金额。公司2021年回购股份 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共计63,324,024股,共计成交总金额为 1,601,151,256.5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 1,001,229,723.47元,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成交总金额599,921,533.08元),前 述63,324,024股已于2024年6月28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7 月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 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 9,204,103,831.6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积极回报股东,现金分红政策稳定 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提高股 东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为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关 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增强分红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进一 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良好,且暂无大额资本开支计划 一方面,渠道销售模式目前已成为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且零售渠道业务占 比逐步提升,经营净现金流持续改善,现金流入部分能够覆盖公司短期负债,资 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流动比 率分别为1.47倍、1.65倍、1.41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6倍、1.33倍、1.30倍,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2%、43.90%、43.39%;另一方面,目前公司除日常原材料 采购及业务拓展支出外,没有大额原材料储备计划和大额资本开支计划,因此,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 3、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150,000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法定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截至2024年10月9日,公司已将 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此外,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依据相关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并已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 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 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 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 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