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蔡昭昀)2025-02-2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蔡昭昀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尽责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蔡昭昀女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
册建筑师。1988 年至 1994 年任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1994 年至 2001
年任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
京冶建筑设计院总建筑师,2004 年至 2013 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
院副总建筑师,2014 年至 2020 年任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院总建筑师、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首席专
家,兼任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专家委
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
会常务理事、中国钢结构协会特邀常务理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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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 7 次,具体出席董事会
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7 4 3 0 0 否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没有列席。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的上述会议中均认
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在审议
董事薪酬、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时,本人作为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除前述两项议案外,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
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对聘任公司总裁事项进行审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共审议 21 项议案,
分别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
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会同全
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利润分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担保、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股权激励、关联交易等共 17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
意见。其中在审议董事薪酬、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事项时,
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前述两项议案外,本人同意其余各项议案并对会
议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各项议案在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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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也
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4 年度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人通过每年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
的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交流渠道,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
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履
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
行等情况,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本人
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在此过程中,公司积
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
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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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参加第八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进行审议,并于同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
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5 年度与关联人北京
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
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
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
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
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
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应回
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参加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资质进行查阅及审核,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本人认为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致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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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已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其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时
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
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提出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主要根据其职责分工、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
确定,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参加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浩成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董事会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本人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同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
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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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同日,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经过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
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
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对行业发展情况、
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等方面的研究和把握,继续发挥公司在行业的带头作用、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是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主动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
更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实现更高质量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
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联系方式:
stocks@yuhong.com.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昭昀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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