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新路桥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含),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
权负责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4.发行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每期发行的规模将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票面利率:本次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申请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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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
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
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根据公开招标结果聘请为中期票据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
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协
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可进一步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满足日常运
营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
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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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根
据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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