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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海智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01-0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日海智能
股票代码:002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 9 号 6 栋 301




权益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在日海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日海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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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概况 ....................................................................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 .... 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8
          三、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三、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 10
          四、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 11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3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4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 ............................ 14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 14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 14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14
          五、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 14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计划 .............................................................................. 15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6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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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7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19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 19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1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 ...................................................................................................................... 2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1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2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23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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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              指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海智能/上市公司     指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国资委          指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
                      指   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发公司
华发集团              指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九洲集团              指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公司 6,240 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划转完
                      指
无偿划转                   成后,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将直接持有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6,24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约 16.67%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
《准则 15 号》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
《准则 16 号》        指
                           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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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 9 号 6 栋 301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 9 号 6 栋 3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2MAE83QX07X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经营范围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11 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九发公司 100%股
       主要股东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珠海市国资委


                              100%                             93.51%
                                        华发集团代管
                                        九发公司
                  九发公司                                     华发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珠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将九洲集团所持日海智
能 16.67%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的意见》珠国资[2024]332 号),
九发公司为华发集团代管企业,九发公司和华发集团控股股东均为珠海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上,九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海市国资委持有九发公司 100%股权,为九发公司
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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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1           珠海九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
                                                                   旅游业务、住宿服
  2        珠海九控蓝色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万元
                                                                       务、港口经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尚未开
展实际经营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财务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尚未编
制财务报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
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
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
  郭桂钦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经理
   杨闯               监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金智勇          财务负责人             中国        广东珠海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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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金融
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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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
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激发国有经济发展动能,聚焦行业整
合,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质量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对国有企业的新定位、新要
求,珠海市国资委持续开展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本次将九洲集团持有日海智能股
权划转至珠海市国资委下属企业九发公司,有利于华发集团持续深化内部改革与
创新,有助于国有资本对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支持与赋能,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珠海
国企改革行动范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公告的交易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其
他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如下:
     2024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将九洲集团所持日海智能 16.67%
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的意见》(珠国资[2024]332 号),批准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履行的批准和决策
等法定程序。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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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九洲集团直接
持有上市公司 62,4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6.67%,均为拥有表
决权的股份。九洲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来源于 2020 年 6 月认购的日海智能
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日海智能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九发公司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日海智能约 16.67%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后,九发公司直接持有日海智能 62,400,000 股股份,占日海智能总股本的
16.67%,九洲集团不再持有日海智能股份。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将导致
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九发公司,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日海智能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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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国资委


                   100%      华发集团代管        93.51%
                             九发公司


        九发公司                                 华发集团


                   16.67%



        日海智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珠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将九洲集团所持日海智能 16.67%股权无偿划
转至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的意见》(珠国资[2024]332 号)的规定,九洲集团
将其持有的日海智能 16.67%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九发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九
发公司持有日海智能 16.67%股权。交易双方根据上述批复签署了《企业国有产
权划转协议》。

     三、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划出方):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条    被划转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4271093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代码:002313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 198 号马家龙创新大厦 17 层 1701
     法定代表人:肖建波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4 日
     第二条    划转标的及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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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划转标的是指甲方持有的日海智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2,400,000 股股份
(占日海智能总股本 16.67%,以下简称“划转标的”)。如在划转过程中日海智
 能有送转股份的,则划转股份数量按照送转股份后的甲方持股数量计算。划转标
 的全部为流通股,占甲方持有日海智能股份的 100%。划转标的的股份性质为国
 有法人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划转标的的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
      2.2 甲方同意将划转标的整体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甲方持有的划
 转标的,由乙方享有出资人权利,承担出资人义务。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乙方
 持有日海智能 62,400,000 股股份,甲方不再持有日海智能股份。
      第三条 本次产权无偿划转基准日
      3.1 本次产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
      第四条    本次产权无偿划转的对价
      4.1 因本次产权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第五条    被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
      5.1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被划转企业
 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第六条    被划转企业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6.1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日海智能仍然继续存续,日海智能的债权、债务
 仍由日海智能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本次产权无偿划转的交割
      7.1 划转标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变更登记至乙方
(划入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即享有划转标的的全部股东权
 益,承担划转标的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责任及承诺。
      7.2 自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日海智能经营性损益由乙方
(即划入方)享有或承担。

      四、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之“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
 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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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且
不存在股票质押和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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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不涉及交易对价,因此本次权
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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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的计划。
     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
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事项。
     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
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
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
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
     如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其他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
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后续就可能阻碍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信息披露义
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重大变动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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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变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分红政策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
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计
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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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
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
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容包括:
   “1、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中
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2、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
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债务违规
提供担保。
     3、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共
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
司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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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
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公司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保持独立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况,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
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亦未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包括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
动;
     4、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包括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及时告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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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
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
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
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的
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将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本公司将促使本公司、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关联方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
关联交易。
     4、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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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
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
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
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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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声明,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声明,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
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
     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与上述情况不符,则以其查询结
果为准,上市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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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设立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暂未开
展业务,未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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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
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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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
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6、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及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7、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8、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
查声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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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郭桂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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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日 海智能 科技股份 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
股票简称             日海智能                    股票代码             002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珠海市香洲区石花
                     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称                                               地                   东路 9 号 6 栋 301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大股东               信 息披露 义务人成 为上     人
                     市公司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对境内、境外其     是□                                             是□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他上市公司持股       否√                                             否√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5%以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种类:增加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62,400,000 股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变动比例:16.67%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            否√
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或     是□            否√
潜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     是□            否√
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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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是否已提供《收购
管理办法》第五十     是√          否□
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进展情况             会审核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是□           否√
关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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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珠海九发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郭桂钦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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