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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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 305 会议
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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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陈翔炜先生、许晓伟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刊登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
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陈翔炜先生、许晓伟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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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
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
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
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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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
限售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
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
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
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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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
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
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陈翔炜先生、许晓伟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刊登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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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三孝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主
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
本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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