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
00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
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帅红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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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刊登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
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
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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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
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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