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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文传媒: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04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5-005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北京朗知网络传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知传媒”)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合
作的框架性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双方或双方的关联公司在本框架协议范
围内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在具体合作事宜明
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3.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
响将视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定。
    4.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八、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
明”。


    一、合同签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甲方)与关联方朗知传媒(乙方)于 2025 年 1 月 3 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双方将积极合作探索 AIGC 相关技术与模式的文
化传媒场景落地方案,抢抓技术革新带来的发展机遇。双方合作期限内发生业务的交
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朗知传媒与公司系同属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出版传媒
集团”)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朗知传媒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3 日,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
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花玉萍女士、舒琳云女士、
熊志全先生、雷曼女士回避表决,全部 5 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在公
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朗知网络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71748841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05-31
    营业期限:2013-05-31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绿景馨园东区 12 号楼 8 层 801-063
    注册资本:6591.63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管飞
    股权结构:2024 年 3 月 18 日,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文传媒”)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北
京朗知网络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股份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朗知传媒将
成为中文传媒的控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江西省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
展示;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零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日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工艺品、体育用品、汽车配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朗知传媒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原
名北京朗知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进行改制,更名为北京朗知网络传媒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经股权转让、增资、新三板挂牌等,目前注册资本为 6591.6399
万元。2024 年 3 月,中文传媒收购其 58%股份,朗知传媒成为中文传媒控股子公司。
    朗知传媒是国内领先的从事全链路营销和智慧营销服务的科技公司,自设立以来
始终服务于知名企业,依托品牌策略与创意策划、数字媒体整合运营、大数据开发应
用、AIGC 等核心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牌公关、数字营销、媒介代理、大数据服
务、AI 智慧营销等综合性解决方案。
    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09,094.55                       94,670.54
     净资产                            40,707.86                       36,645.43
   营业收入                            91,051.93                     103,357.61
     净利润                             4,017.96                        6,407.19
    关联关系说明:中文传媒系朗知传媒控股股东,江西出版传媒集团又系中文传媒
控股股东,即朗知传媒系江西出版传媒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因此,朗知传媒与公司系
同属江西出版传媒集团控制的下属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朗知传
媒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与朗知传媒无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朗知传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
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将以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在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下,文化传媒产业的发展正在步入新格局。科技创新驱
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AI 重塑产业链,为全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劲
动力。AIGC 已进入快速发展和应用的初级阶段,逐渐为影视行业的商业模式、生产方
式和传播方式带来了技术变革。
    结合甲方《“1133”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布局方向,双方将积极合作探索 AIGC
相关技术与模式的文化传媒场景落地方案,抢抓技术革新带来的发展机遇。
    双方遵循“优势互补、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
势,在如下方面共同探索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合作共赢。
    (二)合作内容
    1.联合研发影视剧结合品牌营销方案
    基于甲方在传统影视娱乐等文化业态的资源禀赋,及乙方在 AIGC 领域的综合应
用能力,双方共同探索融合影视长剧、中剧、微短剧与 AIGC 技术相结合的“内容+品
牌营销”方案。
    2.深化宣传矩阵,在 AIGC 与数字人应用场景深度合作
    基于甲方的多元化内容矩阵,双方就 AIGC 与数字人(虚拟人物)应用场景进行探
索与合作,合作内容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电影、现场演艺、动画制作、有声书、
电商带货等;结合乙方深耕品牌营销行业的技术与渠道资源,共同开发、运营和积累沉
淀文化内容数字化相关资产。
    3.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深化战略合作
    甲乙双方均为江西出版传媒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深耕文化传媒行业多年,在发
展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产品、技术、人才、品牌效应与上下游资源。因此,双方将充分
发挥各自优势,在“文化+科技”的融合领域互惠协作、携手并进、相互融合、双向赋
能,推动江西出版传媒集团内部企业协同发展。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内发生业务的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三)工作机制
    为推进本协议落实,双方将不定期召开协调沟通会议,总结阶段性合作进展情况,
研究下阶段重点合作事项。
    (四)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商定续签协议。本协议的解除
或终止,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具体合作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作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双方或双
方的关联公司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遵循“优势互补、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
自优势,在 AIGC 相关技术与模式的文化传媒场景落地方案等方面共同探索建立紧密
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合作共赢;所涉及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双方或双方的关联公司在
本框架协议范围内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将视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与关联方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与朗知传媒发生关联交
易;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与江西出版传媒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1,800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朗知传媒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本着“优势互补、深化合作、
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
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
避表决。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事宜,由双方或
双方的关联公司在本协议范围内另行签订协议予以约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合作进
展情况,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将视双方
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及其实施情况而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其他合作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1.2022年8月,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签订《项目进区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8)。目前,该合同在履行中。
    2.2022年12月,公司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目前,该协议在履行中。
       3.2022年12月,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战略合作 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目前,该协议在履行
中。
    4.2023年12月,公司与关联方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目前,该协议在履行中。
    (四)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
未发生变动。
    (五)协议签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不存
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三
个月内减持计划的通知;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马中骏先生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未来可能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