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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民智通: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25-03-05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1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考虑未来经济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费用,改善负债结
构,公司拟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
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
    1、发行品种
    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企业债以及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是单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2、发行规模
    拟发行待偿还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
3 年,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审批或备案的金额为准。
    3、发行时间及方式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按相关
规定由有权监管部门批准、备案或注册,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等。
    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
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所需用途。
    5、发行期限
    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市场情况确定。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
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决
定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
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额度、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价格、
发行利率、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保方式等发行相关事宜;
    (2)决定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专业机构和人员等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3)向相关有权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批准、备案、注册等手续;
    (4)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6)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7)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或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8)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2、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授权具体决定及处理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3、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
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
的,则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授权有效期持续至完成有关发行事项之日止。
    三、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
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情况。


    四、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