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胜利精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1-16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 6 号 1A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洋先生因公出差无法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董事程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2,057 人 , 代 表 股 份
327,927,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2%。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
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2,056 人,代表股份 68,064,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092%。
                                           1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32,64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 2,055 人,代表股份 295,277,6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64%。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012,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14%;反对 6,0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9%;
弃权 8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49,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11%;反对 6,0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6%;弃权 8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21,068,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83%;反对 5,9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34%;
弃权 9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04,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223%;反对 5,9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9%;弃权 9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
1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320,641,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3%;反对 5,7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7%;
弃权 1,5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77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960%;反对 5,78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27%;弃权 1,5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1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 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20,999,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73%;反对 5,9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6%;
弃权 9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3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211%;反对 5,9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8%;弃权 9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4 审议通过《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20,931,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7%;反对 5,9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13%;
弃权 1,0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20%。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068,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221%;反对 5,9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47%;弃权 1,02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3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5 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21,012,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13%;反对 5,9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2%;
弃权 98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49,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405%;反对 5,9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8%;弃权 98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2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6 审议通过《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319,689,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877%;反对 7,1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4%;
弃权 1,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9,825,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961%;反对 7,10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29%;弃权 1,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0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7 审议通过《控制权保护》
    表决结果:同意 321,130,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97.9273%;反对 5,6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59%;
弃权 1,1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67,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41%;反对 5,65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51%;弃权 1,1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0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8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21,061,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63%;反对 5,7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87%;
弃权 1,1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98,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29%;反对 5,70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71%;弃权 1,1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9 审议通过《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21,129,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69%;反对 5,7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18%;
弃权 1,0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66,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121%;反对 5,77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82%;弃权 1,0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9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5
    2.10 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21,099,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77%;反对 5,5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5%;
弃权 1,2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35,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77%;反对 5,58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74%;弃权 1,2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4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11 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20,96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77%;反对 5,8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15%;
弃权 1,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04,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751%;反对 5,8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50%;弃权 1,15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8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9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318,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5%;反对 5,6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1%;
弃权 9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454,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93%;反对 5,6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6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20%;弃权 96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164,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77%;反对 5,6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3%;
弃权 1,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301,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41%;反对 5,6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87%;弃权 1,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127,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62%;反对 5,6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6%;
弃权 1,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63,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87%;反对 5,6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54%;弃权 1,1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5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7
    表决结果:同意 321,122,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48%;反对 5,6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0%;
弃权 1,1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59,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018%;反对 5,6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78%;弃权 1,1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4%。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084,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33%;反对 5,8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15%;
弃权 1,0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21,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467%;反对 5,80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50%;弃权 1,03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3%。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283,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39%;反对 5,5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27%;
弃权 1,1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420,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385%;反对 5,5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070%;弃权 1,1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8
权 1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45%。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043,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07%;反对 5,6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9%;
弃权 1,1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0,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9%;反对 5,68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39%;弃权 1,1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2%。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1,02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41%;反对 5,8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1%;
弃权 1,00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5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538%;反对 5,8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1%;弃权 1,00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黄昕律师、赵胜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其他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9
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