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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生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1-04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1,106,412,91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3,031,600 股后的 1,093,381,3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共派发人民币 109,338,131.50 元,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
的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
登 记 日 的 总 股 本 × 10=109,338,131.50 元 ÷ 1,106,412,915 股 ×
10=0.988221 元,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988221 元。
    3、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即 0.0988221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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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且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自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由 8,300,000 股增加至
13,031,600 股,因此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由 1,098,112,915
股调整为 1,093,381,315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现金分红总
额由 109,811,291.50 调整为 109,338,131.5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1,106,412,91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3,031,600 股
后的股本 1,093,381,3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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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1 月 09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 年 01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1 月 0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5 年 01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01                 曹积生
        2              03*****320                 曹积生
        3              01*****948                 任升浩
        4              01*****033                 纪永梅
        5              01*****834                 林   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01 月 02 日至登记
日:2025 年 01 月 0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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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338,131.50 元÷1,106,412,915 股×10=0.988221 元,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988221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即 0.0988221 元/股)。
    2、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玲
    咨询电话:0535-2119065
    传真电话:0535-2119002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1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