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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海股份: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

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投”)提名陈卫东先生、刘知豪先生、范烨先生、黄仕

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丁继华先生、陈瑜女

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经投提名曹悦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锋先生、张斌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

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已按照《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

的渠道反馈意见。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议案尚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选举。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

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获得

感,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相关公告详

见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附:

    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

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

理事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

先生 1981 年进入公司,历任研究所所长、副厂长、厂长、CEO 和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527,3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陈卫东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刘知豪先生,刘知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知豪先生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业务部(法务部)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信息技术部)主任等职务;浙江浙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交通集团产业投资管

理一部总经理、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刘知豪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

    3、丁继华先生,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研究

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 年进入公司,历任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

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裁。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

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13,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丁继华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范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经济师。范烨先生现任浙江交通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曾任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经理、

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交投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交通集团产业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等职务。

    范烨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

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陈瑜女士,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

学历,经济学学士,工程师职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1995 年进入公

司,历任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经理、部长助理,2010 年起任公司营业部部长,公

司销售总监。

    陈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其配偶朱祥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 16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陈瑜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

    6、黄仕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大学学历,

高级会计师。黄仕毅先生现任浙江交通集团审计部(综合监督部)部长助理,曾

任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第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出纳、主办会计;浙江省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主管、纪检监察审计部主管、纪检监察部、审计部

主管等职务。

    黄仕毅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在控股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锋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商学院(现天津商业大

学)。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监事长,兼任信息中心主任、电子

防护元器件分会秘书长等职。兼任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伦晶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锋先生从事电子元器件行业信息采编、市场分析、

行业咨询工作 20 余年。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了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 “十一

五”“十二五” 十三五” 十四五”规划、 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

-2023)》、工业“四基”发展规划电子元器件领域分规划、《中国光电子器件产

业技术发展路线图》2018-2022 版及 2023-2027 版、《中国电子元器件制造业成

本研究》、《中国传感器行业财税政策研究》等规划和课题的编撰。

    李锋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张斌,男,中国共产党员,1968 年生,会计学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教

授。兼任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扬州市卫生

经济学会副会长。

    张斌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

    3、曹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第一、第二届委员、杭州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浙江省政府联络

办公室法制处主任科员;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厅党委机要秘书;浙江

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律师进修学院监事;浙江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曹悦先生未持有江海股份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