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年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9:15~15:00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集团二十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03人,代表股份211,686,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的 18.6786%。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39,086,807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 的12.2726%;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89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2,599,64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 的6.4060%,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 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96人(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8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225,01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 股)的7.78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4,397,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13%;反对 3,634,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93%;弃权 193,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97,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13%;反 对 3,634,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93%;弃权 1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94%。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2、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2 同意 84,40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27%;反对 3,62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1%;弃权 188,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4,40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27%;反 对 3,629,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1%;弃权 18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32%。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4,409,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57%;反对 3,630,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6%;弃权 185,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84,409,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57%;反 对3,63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6%;弃权18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97%。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张悦荷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