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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进展公告2025-02-21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8 月 15 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
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女士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陈阳先生和刘江女士向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 40%的股权。具体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接到倍有智能通知。
    (一)陈阳、刘江、许明哲及吴睿协商一致,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签订《解
除协议》,决定终止将陈阳及刘江合计持有的倍有智能 40%股权全部转让给许明
哲的相关安排。
    (二)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
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
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
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