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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旷达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5-03-2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刘榕先生、王兵先生、匡鹤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刘榕先生、王兵先生、匡鹤先生满足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