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5-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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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下列
事项: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对李俊英女士职业履历与任职资格的审核,我们同意聘任李俊英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经对宋一韬先生职
业履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核,我们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提名宋一韬先生
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
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了《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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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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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汪东生 YAN,Aimin 郑石桥
王勇 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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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