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5-01-0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监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