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将上述相关已授予的股份进行回购注
销,拟回购股票数量为 2.80 万股,回购价格为 2.45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66,295,732 股减至 466,267,73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66,295,732 元减至 466,267,732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
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每日 8:30—11:30、
12:30—17:3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 A3 座 26 层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联系传真:0571-86978623
邮政编码:310000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