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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28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2025 年 2 月 27 日下午 3∶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 2025 年 2 月 12 日的《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
    9、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
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9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53,396,715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40.6355%。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2,424,315 股,约占公司总股
份的 40.3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2,400 股,约
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76%。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7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972,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0.25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2,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约 0.2576%。(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
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李介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6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5%。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9,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21%。
    表决结果:李介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冬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57%。
    表决结果:李冬阳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如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50%。
    表决结果:陈如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林望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5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9,2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469%。
    表决结果:林望春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孙冠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56%。
    表决结果:孙冠哲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李远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150%。
    表决结果:李远飞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介平先生、李冬阳先生、陈如刚先生、林望春女士、孙冠哲先生、李远飞
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算。
    2、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杨小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4,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9,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072%。
    表决结果:杨小磊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高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1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36%。
    表决结果:高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赵庆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8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40%。
    表决结果:赵庆祥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小磊先生、高刚先生、赵庆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
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3.01 选举马贤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37%。
    表决结果:马贤春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李大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573,1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63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148,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36%。
    表决结果:李大豪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马贤春女士、李大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映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鹏、江丹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