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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2-08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5-00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 为了进一步推动实施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发展战略,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创造更高品牌价值,扩大并丰富产品品牌,
达到共赢局面,公司拟许可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
简称“金达威医疗”)使用相关商标并签署相关协议,金达威医疗每年支付商标
授权许可使用费 12 万元。公司许可金达威医疗将其使用于其生产产品中。
    2、 商标许可范围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相同,被许可方承诺商标不用于与许
可方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商标的许可授权期限为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8 年 2
月 6 日。如需延长商标许可使用时间,由双方另行续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3、 金达威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金达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
威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斌先生、陈佳良先生回避表
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36 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罗莉娟

    3、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66 号 1 号楼三层
301 室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
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8、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金达威医疗总资产 3,244.84
万元,净资产-525.11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27.62 万元,净利润-1,727.5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 关联关系说明:金达威医疗系公司控股股东金达威投资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达威医疗系公司关联法人。

     10、 经查询,金达威医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登记的商标,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商标文字   《商标注册证》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             注册有效期限
号     或图样         注册号
                                   第 10 类:人造外科移植物;外科
                                   用缝合材料;缝合材料;人造乳
                                   房;人造材料组成的骨缝填充物;
                                                                  自 2021 年 3 月 21 日
1                 第 48910606 号   外科植入用心瓣膜;外科整形用
                                                                  至 2031 年 3 月 20 日
                                   人造髋关节;外科手术用骨替代
                                   物;用于固定假肢的假肢接受腔;
                                   移植物(人造材料)(截止)
                                   第 35 类: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
                                   告;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
                                   示商品;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进出口代理;替他人推销;替他     自 2020 年 4 月 21 日
2                 第 38306735 号
                                   人采购(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     至 2030 年 4 月 20 日
                                   服务);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
                                   方提供在线市场;市场营销;制
                                   作电视购物节目(截止)
                                   第 35 类:药用、兽医用、卫生用
                                                                    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
3                 第 68620345 号   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截
                                                                    至 2033 年 8 月 13 日
                                   止)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确定主要基于商标的品牌效应、产品销售规模等因素综合
考虑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许可使用范围及期限:公司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 10 类的“第 48910606
号”商标,许可金达威医疗使用在第 10 类商品上;将已注册的使用在第 35 类的
“第 38306735 号”商标,许可金达威医疗使用在第 35 类商品上;将已注册的使
用在第 35 类的“第 68620345 号”商标,许可金达威医疗使用在第 35 类商品上。
商标许可范围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相同,被许可方承诺商标不用于与许可方
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商标的许可授权期限为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028 年 2 月 6 日。如需延长商标
许可使用时间,由双方另行续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 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金达威医疗在商标使用期限内支付使用费用为
每年 12 万元。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金达威医疗及金达威投资均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商标的被许可方金达威医疗具有良好市场形象,公司授权金达威医疗使
用前述商标后,自行承担商标宣传费用,并通过品牌宣传提升上述商标的品牌价
值,有利于公司品牌的建设,符合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将拥有的注册商标
许可金达威医疗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创造更高品
牌价值,对公司有积极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金达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授权金达威医疗许可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
事项有利于公司品牌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创造
更高品牌价值,对公司有积极影响。上述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