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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摩登: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2025-01-09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00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
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43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
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的 24,193.38
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
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24,193.38 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
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
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
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
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目标公司”)、广州
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琪晓程”)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由
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24,193.38万元债务。公司指定的
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
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4、普慧源、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集团”)与公司对上
述剩余款项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书》。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12,193.38
万元。但是锐洋集团能否代偿剩余款项有赖于其自身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以及资
金筹措情况,锐洋集团能否代瑞丰集团偿还全部被占用资金仍然具有重大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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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
    5、锐洋集团目前仅代偿12,193.38万元的被占用资金,预计难以在2025年1
月10日之前代偿全部被占资金,因此无法达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
改要求。如果公司未在2025年1月10日前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在2025年1月13日开
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年1月13日停牌1个交
易日,2025年1月14日起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锐洋集团依然未能筹措到全部代偿资金,公司
资金占用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
司存在无法完全清收所有被占用的资金的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公司因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的资金,
已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
万元资金已有重大进展,具体如下:
    普慧源、汇琪晓程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由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
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24,193.38万元债务。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
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
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一)近日普慧源、公司与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书》,主
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
就债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鉴于:2024 年 11 月,甲方、乙方与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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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以下称“前次协议书”),约定由甲方代替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瑞丰集团”)偿还对乙方的资金占用款项 24,193.38 万元。前次协议书
签订后,甲方已指定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00 万元,
乙方已确认收讫。
    现因甲方股东变动,丙方将持有甲方 100%股权,基于上述,三方协议约定
如下:
    1、截至前次协议书签署之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丰集团”)作为乙方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存在占用乙方资金的情形,占用乙方
资金为人民币 24,193.38 万元。因甲方已代瑞丰集团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000 万
元。截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瑞丰集团仍占用乙方资金 22,193.38 万元。乙方同
意由甲方代替瑞丰集团偿还对乙方 22,193.38 万元债务。根据本协议及前次协议
书的约定,一经甲方向乙方或指定第三方付讫 22,193.38 万元,则乙方不再向瑞
丰集团主张相关债权,由甲方向瑞丰集团主张总计 24,193.38 万元的债权。
    2、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指定丙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12,193.38
万元,剩余款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完毕。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名称: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0**********2321
    开户行:中国**************支行
    4、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
行裁决,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
    6、本合同经各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为各方当事人就标的股权所达成的最终协议,取代各方当事人之
间就还款事项所达成的意向、约定、谅解、备忘或签署的任何协议、合同,不管
是口头的、书面的还是其它形式的载体。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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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普慧源通过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偿还资金12,193.38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资金部确认,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款
12,193.38万元。
    公司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已有进展。剩余款
项在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完毕。
    二、复牌条件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
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7条的规定,公司未在停牌
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的,在其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
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24,193.38万元资金应在
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
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
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截至2024年11月10日
公司关于清收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资金未有实质性进展,未在整改期限
内清收所有被占用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
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普慧源、汇琪晓程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由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
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24,193.38万元债务。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第一笔
款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
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29)。
    4、普慧源、锐洋集团与公司对上述剩余款项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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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的收款账号已收到12,193.38万元。但是锐洋集团能否代偿剩余款项有赖
于其自身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以及资金筹措情况,锐洋集团能否代瑞丰集团偿还全
部被占用资金仍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5、锐洋集团目前仅代偿12,193.38万元的被占用资金,预计难以在2025年1
月10日之前代偿全部被占资金,因此无法达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要
求。如果公司未在2025年1月10日前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第9.4.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预计将在2025年1月13日开市前
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年1月13日停牌1个交易日,
2025年1月14日起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锐洋集团依然未能筹措到全部代偿资金,公司资金占用
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存在无法
完全清收所有被占用的资金的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协议书》;
    2、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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