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03-06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5-04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
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确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广东证监
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要求。
公司认为因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ST)已经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
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ST)。该事
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公司将根
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公司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
交所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简称改为“ST
摩登”,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
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16),经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
于2024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1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
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
施停牌且停牌两个月内仍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完成整改,清收全部占款。
因此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14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适用情形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
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
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
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
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2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20日、2025年1
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4-129)、《关于相关方签署协议书暨股票停牌的进展及重大风
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
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关于收到广东
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根据司农所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
2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项审核说明》(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确认公司已按照广东证监局
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
团占用的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公司认为被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ST)已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9.4.12第四款,9.4.13第二款的规定,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上述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ST)。
三、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截至目前,除上述拟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外,公司仍存在:
1、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
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
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
2、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
(四)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年6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公司2024年5月因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
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八节第9.8.1条第(八)
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四、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ST)尚需深交所批准,最终能否获
得深交所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有实质性好转。根据公
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16),经
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
3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3.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于2024
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的可能性。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