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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领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0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 年 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 年 2 月 6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
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2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46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9,041,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08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3,021,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4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243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6,020,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3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44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7,020,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2.896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 6,020,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3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559,2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44%;反对 387,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36%;
弃权 9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537,94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285%;反对 387,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54%;弃权 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675,4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0%;反对 232,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0%;弃
权 13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654,14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37%;反对 232,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6,7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