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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诚药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26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
  证天通(2025)证审字 31100001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83,825,711.34 元,提取盈余公积 38,647,896.02 元,派发现金红利
  144,304,248.38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362,633,275.6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363,506,842.54 元 。 其 中 , 母 公 司 202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257,652,640.14 元 ,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38,647,896.02 元 ,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44,304,248.38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417,969,113.35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492,669,609.09 元。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4,595,70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人民币 24,737,871.15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合并)1,338,768,971.39 元结转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65,967,656.40     103,074,463.13    123,689,355.75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3,825,711.34    209,735,777.71    307,291,216.91
       净利润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63,506,842.54
     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92,669,609.09
    计未分配利润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2,731,475.28
    现金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33,617,568.65
       净利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92,731,475.28
         额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
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