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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奋达科技:关于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
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解锁日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解锁股数为 13,273,20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4%。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
容参见公司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
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26,546,411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
过户至“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
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7%,过户价格为 2.85 元/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
度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
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50%、
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日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因 2025 年
2 月 23 日为非交易日而顺延),解锁股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
数的 50%,即 13,273,20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4%。本次解锁符合《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 2024 年度绩效考核指
标结果已确定,管理委员会将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
标的股票,并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
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
准。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
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
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自动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
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4、除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