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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宏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3-1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预计提升至 358,909.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5.47%。

    2、本次被担保对象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

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和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

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49

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 46.5 亿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宏大工程”)新增担保额度 20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福

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工程”)新增担保

额度 8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 2.5 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的担保预

计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

行分别签署了 2 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宏大工程、新

华都工程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均为 1.5 亿

元。故公司本次合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3 亿元,均为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4-11-10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286373

    4、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 28 号(仅限办公
用途)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选矿;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

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

外);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含

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宏大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2,246.47               424,704.15
负债总额                            369,303.31               268,756.4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5,074.48                 55,543.16
      流动负债总额                  324,877.60               231,217.0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42,943.16               155,947.69
资产负债率                             72.09%                    63.28%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7,443.88               351,388.32
利润总额                             52,272.13                 28,875.90
净利润                               50,531.28                 27,791.56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宏大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经查询,被担保人宏大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05-12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705360110B

    4、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镇迳美村紫金山

    5、法定代表人:谢守冬

    6、注册资本:15009.3793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

工;爆破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

危险货物);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新华都工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394.97                129,531.84
负债总额                            142,478.93                  81,144.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1,774.94                  80,319.3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33,916.04                  48,387.52
资产负债率                             80.77%                     62.64%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0,029.72               262,905.34
利润总额                            16,653.58                27,197.78
净利润                              15,142.39                23,629.94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为新华都工程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10、经查询,被担保人新华都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为宏大工程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

行

     3、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宏大工程与授信人签订的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4、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1.5 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宏大工程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

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

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宏大工程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新华都工程提供的担保

     1、保证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
行

     3、主债权: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新华都工程与授信人签订的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

     4、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1.5 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新华都工程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

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

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新华都工程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金

额为 59 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提升至

358,909.8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5.47%,全部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S 综保字 38692025001);

     2、《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NS 综保字 3869202500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