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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塘乳业:关于拟与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2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5-00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概述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

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

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于 2025 年 3 月 30 日到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现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拟签订的《金

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

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授信

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

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

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关联董事冯立科、陈茗、杨卫、张江、李鸿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次关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0.56%股份,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除公司外,广

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 99.44%股份,广东省农垦集

团公司是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修订)》第六章第三节的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GX07U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亦农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07 号 1901-1912 房(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

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

许可证及核发批文为准,此经营范围仅限“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证

经营)。

    主要股东: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 99.44%,广东

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0.56%。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544,963.09 万元,总负债

438,985.55 万元,净资产 105,977.54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54.4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48.3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478,943.58 万元,总负债 374,614.38 万
元,净资产 104,329.20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35.85 万元,实现净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 1,503.0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0.56%股份,财务公司是公司的参股

公司。除公司外,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 99.44%

股份,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是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规定,财务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财务公司经营运作情况正常,经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等网站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

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

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按照

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

款利率。

    3、其他服务:财务公司提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

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经营范围,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授信服务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综

合授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

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存款服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乙方有

权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甲方应保障乙方存款的资金安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合计每日最高存款限

额为 50,000 万元人民币。

    3、结算服务。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

的辅助业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其他服务。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甲方业务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原则

    甲方在为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

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执行,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

务所适用的利率。

    2、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

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且

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甲方提供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

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甲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

满足乙方及乙方控股子公司支付需求。

     (三)其他

     1、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第一条所提及的各项金融
服务另行签订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甲乙双方盖章且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经

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资恪守。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如一方提出终止本协

议,须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

制风险。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此外,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广东省农垦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并审

议通过了《关于在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

         七、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

管部门的持续、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

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凡中国人民银行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

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本次关联交

易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24,108.79 万元、贷款余额为 375 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25 年 1 月 1 日至

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15 万元。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会议认为,本次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拟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实际,交易的预计发生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