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67,805,099.88 元 , 按 规 定 提 取 了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26,800,509.99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 367,032,222.8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1,169,089.79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468,751,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股利140,625,360.00元(含税)。 4.有关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计金额为140,625,360.00 元,合并计算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实 施 完 成 的 2024 年 半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 实 际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40,483,520.00元)、2025年1月21日实施完成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际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40,483,520.00 元 ) , 预 计 公 司 2024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421,592,4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4.86%。 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的14.05%。 (2)本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金额。 (二)股份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见下表: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0,967,040.00 241,222,756.90 87,092,51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7,032,222.88 302,035,338.10 113,594,925.24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001,169,089.79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07,102,154.95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09,282,313.5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60,887,495.4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609,282,313.5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 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8,200,000.00元、 18,000,000.00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5.95%、 0.66%,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31%(现金 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公司有较强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表现稳健,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 分红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 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 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