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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文科股份: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文科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2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文科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晨杰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保荐代表人姓名: 杨涛                    联系电话:021-3812410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汪晨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2025 年 1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二)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包括会议议案、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
(三)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对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情况;
(五)核对董监高名单,确认董监高变动情况;
(六)查看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二)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三)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四)查阅财务资料了解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看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二)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与公司披露的情况进行核对;
(三)查阅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四)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阅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二)访谈了解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查阅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查阅公司对外担保相关资料;
(四)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说明。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核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
(三)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发票等文件;
(四)查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注 1)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业绩预告文件;
(二)了解公司所在行业 2024 年度情况,核查公司业绩与行业情况是否匹配;
(三)访谈财务总监,了解业绩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2)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一)取得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二)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一)查阅公司章程;
(二)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
(三)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
(四)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注 3)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
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其他外部因
素影响,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积极关注募投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2:公司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7.4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12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5.17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25.52%。公司 2024 年 12 月已公告部分应收款项进行了债权重组,对公司
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
况,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注 3、公司、董事长潘肇英、董事及总经理李从文、财务总监聂勇、董事会秘书莫静怡、
原董事会秘书程玉姣在 2024 年 11 月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4-099)。后续公司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整改,已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                    杨涛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