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上午 9:15- 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47,048,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13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2,936,24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1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4,11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296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4,112,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7,04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1%;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9%。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交易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2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7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债权债务处理 表决结果: 同意 46,8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7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人员安置 表决结果: 同意 46,8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7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标的资产的交割 表决结果: 同意 46,8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7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0、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 同意 46,88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44%;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57%;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7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1、《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12、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苏州泷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8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16%;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2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2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7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7,03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7,03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7,03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 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8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12%。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1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63%。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2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7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6,92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79%;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7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872%;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8%。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上述第 1-18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许汉祥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春栋先生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许汉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许春栋先生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岑龙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