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统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5-02-07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增持计划情况: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
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拟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起未来 6 个月
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上述公告。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华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5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
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为 5,001.54 万元。本次增持后,华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1,503,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6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统集团
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华统集团。
2、截至本公告日,华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1,503,70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9.62%。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2,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45%;通过浙江精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间 接 持有公司 5,536,311 股股份,占公 司 总股本的 0.86% ,合 计持有公司
329,240,016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3%。
3、华统集团拟参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以现金
认购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认购股票
数 量 不 超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的 2%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华统集团在上述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
他增持计划。
4、华统集团在上述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2、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期间:自 2024 年 9 月 4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完成(除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增持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7、本次增持不基于华统集团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
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华统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5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增持股份的金额合
计为 5,001.54 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前,华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7,046,40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0.21%。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2,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35%;通过浙江精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5,536,3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合计持有公司324,782,716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6%(注:小数点末尾数差异由于计算过程四舍
五入引起)。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华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503,705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9.62%。另外,华统集团通过上海华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32,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45%;通过浙江精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5,536,3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合计持有公司329,240,016
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3%。
本次增持期间,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因转股增加,
尽管华统集团因本次增持完成导致持股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因此被动下降。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华统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
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办法》《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增持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已按照
《证券法》《收购办法》《监管指引第 1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办法》规
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华统集团签署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