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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赛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2025-02-1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0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郑州百瑞创
 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公司股东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红土”)、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红土”)、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郑州百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5,12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创投”)一致行动人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瑞于2025
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1,6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780%。

    截至本公告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本次权益
变动前的33.6913%减少至32.713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 191 号写字楼 2501/2508 共享办公区
        住所
                           A2-01(A)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南京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88 号 510 室(电梯楼层 810 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冲之南路 1699 号综合办公楼南楼 509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 号河南传媒大厦 11
        住所
                           楼 110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11 日-2025 年 2 月 14 日
股票简称             中新赛克                股票代码                    00291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等)
  A 股(广东红土)                                    800,000                      0.4685

  A 股(南京红土)                                    320,000                      0.1874

  A 股(昆山红土)                                    320,000                      0.1874

  A 股(郑州百瑞)                                    230,000                      0.1347

       合    计                                      1,670,000                     0.978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
                          45,527,040          26.6627   45,527,040           26.6627
           股份
           其中:无限
 深创投
           售条件股       45,527,040          26.6627   45,527,040           26.6627
           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5,823,000          3.4102    5,023,000            2.9417
           股份
           其中:无限
广东红土   售条件股         5,823,000          3.4102    5,023,000            2.9417
           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239,100          1.3113    1,919,100            1.1239
           股份
           其中:无限
南京红土   售条件股         2,239,100          1.3113    1,919,100            1.1239
           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239,800          1.3117    1,919,800            1.1243
           股份
           其中:无限
昆山红土   售条件股         2,239,800          1.3117    1,919,800            1.1243
           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699,660          0.9954    1,469,660            0.8607
           股份
           其中:无限
郑州百瑞   售条件股         1,699,660          0.9954    1,469,660            0.8607
           份
           有限售条
                                     0         0.0000              0          0.0000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7,528,600          33.6913   55,858,600           32.71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28,600          33.6913   55,858,600           32.7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及郑州百
                         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5,12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上述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划                       持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此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
                         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是 否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
在计划减持数量范围内,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2、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