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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美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2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在奥美医疗深圳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崔金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拟使
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作为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
源。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
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间至今
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公司股票价格除权除息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回购的,
在本次回购方案确定的资金总额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
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
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909.0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4%;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454.54 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2%。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
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
中,自有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为 10%,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占回购资金比例
为 9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
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公司取得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
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的,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