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5-02-19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
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青岛鹰诺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单单女士、饶乐乐
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股东 COLIBRI TECHNOLOGIES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科瑞技术”
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59,125,5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下同)比例 38.9604%。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减持不超过 4,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
的受限股份。
2、公司股东深圳市华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苗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4,355,1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7568%。华苗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华苗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 4,2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
限股份。
3、公司股东青岛鹰诺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鹰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鹰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1,355,6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6771%。鹰诺投资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鹰诺投
资计划减持不超过 4,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9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
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单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62,08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21%。李单单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李单单女士计划减持不超过
165,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05%。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饶乐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0,32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84%。饶乐乐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饶乐乐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96%。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近期收到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持股 5%以上股东华苗投资、鹰诺投资、高
级管理人员李单单女士、饶乐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情况 持股总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新加坡科瑞技术 控股股东 159,125,551 38.9604%
2 华苗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64,355,117 15.7568%
3 鹰诺投资 持股 5%以上股东 31,355,668 7.6771%
4 李单单 高级管理人员 662,081 0.1621%
5 饶乐乐 高级管理人员 320,324 0.07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饶乐乐
(二)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减持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李单单女士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深圳市惠志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饶乐乐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深圳市乐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四)减持方式: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减持。
(五)拟减持股份数量
新加坡科瑞技术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华苗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2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鹰诺投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79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且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受限股份。
李单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62,0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21%,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65,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05%。
饶乐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0,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84%,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96%。
(六)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
(七)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八)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九)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女士和饶乐乐先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计划减持股东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高级管理人员李单单女士
在《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 公司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公司股东华苗投资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鹰诺投资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李单单女士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关于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持有公司的
股份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 减持需满足的条件
在锁定期内,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如发生
公司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 减持股份数量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25%。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
3. 减持价格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最低减持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发
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 减持方式
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等方式转让所持股份。
5. 信息披露
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在减持股份期间,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6. 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
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华苗投资、鹰诺投资、高级管理人员李单
单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
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
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二)新加坡科瑞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本次减持计划按照本公告披露内容实施完
毕,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38.9604 %降至37.932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华苗投资、鹰诺投资、李单单女士、饶乐乐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前述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投资决策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
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科瑞技术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苗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鹰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单单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饶乐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