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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达期货: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 18 号公司 2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3 日
    7、会议的合法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3 人,合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8,056,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336,32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7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81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733,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82 人,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736,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902%。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7,925,95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614%;反对 78,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51,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605,951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47%;反对 78,8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80%;弃权 51,700 股,占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方芳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