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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仔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 2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总额将由 450,919,159 股减至 450,894,159 股,注

册资本由 450,919,159 元减至 450,894,159 元。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

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 A 座 46 楼,邮政编码:

410005;

    2、联系人:丰文姬,涂卓;

    3、联系方式:

    (1)邮箱:ir@jinzaifood.com.cn;

    (2)电话:0731-89822256;传真:0731-89822256;

    (3)申报时间:2025 年 1 月 21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2:00;13:30-17:30);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