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03-27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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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
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
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法务部负责
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024年评价领导小组由总裁
担任组长,评价工作的实施主要采取各公司业务部门自评与审计
独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评价实体根据自身情况聘请内控
评价顾问或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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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本
部及主要子公司。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包括:广东核
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阳江
核电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
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
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中广核工
程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
司、山东招远核电有限公司、贵州玉屏清洁热能有限公司等公司
及其下属或受托管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各纳入评价范围的实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及管理要点,遵循
全面性与重要性的原则,将本单位关键业务领域及主要业务流程
均纳入评价范围。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体
系与业务体系、业务信息系统嵌入融合情况;不相容岗位职责的
分离、授权审批控制、关键重要岗位反舞弊机制的建立与执行;
安全管理、保供管理、招标采购、购销业务、工程项目承揽、产
权管理、“两金”压降、会计信息质量、一利五率”目标管理、子
公司财务内部管控、舆情管理、科技研发投入绩效、成本费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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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资金管控等重要领域管控情况;国资监管和企业内部监督中
反映的重大、共性问题;2023年及以往年度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工程项目、采购业务、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主要包括:编制评价方案、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组建评价小组、开展自评、汇总自评报
告、独立评价、缺陷认定、缺陷整改、编制评价报告、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报告等环节。
审计法务部在独立评价阶段针对业务部门的自评情况进行
抽样检查,在独立评价开始后,通过采用个别访谈法、穿行测试
法、抽样法、实地查验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法等适当方法,
综合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
否有效。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
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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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① 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舞弊;
②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存在系统性失效,或
重要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
务领域存在多个重要缺陷,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
不良影响;
重大缺陷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和追溯;
⑤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以上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落实,或重要以
上内控缺陷重复发生3次及以上;
① 存在中基层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②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设计存在较大缺陷,或
重要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
存在多个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或一般内
控缺陷未整改,或一般内控缺陷重复发生3次及以上。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以公司 2024 年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财务报告相
关内控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本文中,“大于”不包含本数,
“小于”包含本数):
评价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大于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 小于资产总额的 大于资产总额的
0.3% 且 小 于 资 产 总
影响 0.3% 0.5%
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 大于年度利润总额
小于年度利润总 大于年度利润总
影响 的 1%且小于年度利
额的 1% 额的 5%
润总额的 5%
2.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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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性标准
缺陷等级 事件特征
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
响;
②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③ “三重一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或发生违反“三重一大”制
度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违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授权等规定
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响;
重大缺陷
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或重要业务违反法
律法规、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重要
缺陷,造成重大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响;
⑥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
⑦ 重要以上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落实,或重要以上内控缺陷重复
发生3次及以上;
①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
影响;
②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不良影响;
③ “三重一大”制度存在缺陷,或发生违反“三重一大”决策授
权、流程,议事规则和集体决定原则的问题;
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之外的人员违反管理授权和财务授权
规定,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风险或不良影响;
重要缺陷
⑤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设计存在较大缺陷,或重要业务违反
法律法规、制度/流程/决策要求,或一个业务领域存在多个一
般缺陷;
⑥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部分无效;
⑦ 重大内控缺陷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或一般内控缺陷未整改,
或一般内控缺陷重复发生 3 次及以上;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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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大于最近一期资产
直接经济 小于最近一期资产总 总额的 0.025%且小 大于最近一期资产总
损失 额的 0.025% 于最近一期资产总 额的 0.125%
额的 0.125%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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