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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关于重新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相关资产的进展公告2025-03-06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
        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相关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情况概述
    鉴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
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两套发电机
组及其辅助设备在前期挂牌转让未成功,且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已超过一年
有效期,为保障深南电中山公司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完成,在深南电中山
公司对挂牌转让资产范围进行调整并以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重新进行评估后,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挂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
电力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深南电中山公司将标的资
产以评估值 63,726,928.75 元(人民币,下同,不含税,由买家承担相应
增值税)作为挂牌价,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
公开挂牌转让。同意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或最终未能成交的情况下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处置上述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处置方式和处置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8、069、07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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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新公开挂牌转让进展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以不含税
资产评估值 63,726,928.75 元在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两套发电机组
设备及相关资产,挂牌期满未成交。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延期挂牌期间,征集到福建恒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景投资”)
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根据深圳联交所出具的《组织签约通知书》,
确定恒景投资为标的资产受让方。2025 年 3 月 4 日,深南电中山公司与
恒景投资签订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为 63,726,928.75 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恒景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MADNDFK00K
    法定代表人:吴文辉
    注册地址:福建省闽清县梅城镇天行大街 3 号财富中心 1-3 号楼 SOHO
办公 12 号
    注册资本:5,4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五
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地板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会议及展览服
务;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耐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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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钢压延加工;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恒景投资于 2024 年 6 月成立,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恒景投资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92.31 万元,净资产为-16.51 万元,
营业收入为 536.76 万元,净利润为-16.51 万元。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吴文辉先生及吴晓周先生分别持有恒景投
资 50%股权。恒景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吴文辉先生。恒景投资与公司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查询,恒景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方
    转让方(甲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福建恒景投资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转让标的:甲方所持有的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资产。
    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转让标的以 63,726,928.75 元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不含增值税)转让给乙方。
    增值税:乙方须承担本次转让增值税。因本次转让产生的其他税费按
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
    保证金:指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深圳联交所的要求,支付
至转让方或深圳联交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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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 1,000 万元交易保证金。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
    1.支付方式:乙方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乙方选择分期付
款,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甲方支付
分期利息。
    2.支付期限:乙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向联
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 30%的首期款(保证金可以用于冲抵
首期款)。除首期款项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分三期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①
乙方应于首期价款支付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剩余款及利息,
第二期剩余款金额须不低于成交价款的 20%。②在第二期剩余款支付完毕
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剩余款及利息,第三期剩余款金额须不
低于成交价款的 20%。③剩余价款及利息须于燃机等主设备离场前向甲方
付清(利随本清),所有设备须不晚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离场。
    (四)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对公司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的发电机组设备及相关资产的成交将有利于保障深南
电中山公司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助力公
司转型发展。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参考本次交易结
果在 2024 年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备查文件
    1.组织签约通知书
    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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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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