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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 赛 格: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进展暨仲裁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未完成情况的进展暨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立案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苏州泰斯特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泰斯特”)为仲裁申请
人;
    3.涉案的金额:暂计 3,714.23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预计本次仲裁
事项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及增资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泰斯特、
黄志勇、朱海彬及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玛曲”)签订《股
权转让暨增资协议》,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公司及苏州泰斯特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1,850 万元获得上海玛曲 47.5%的股权(其中,公司持有上海玛曲 37.5%
的股权,苏州泰斯特持有上海玛曲 10%的股权),黄志勇、朱海彬承诺上海玛曲
2021-2023 年三年累计业绩承诺指标不低于 1,600 万元。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
诺未完成情况的议案》。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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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海玛曲未完成
 2021-2022 年度、2021-2023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指标。
           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承诺值     实际完成值      实际完成率

第一年(即:2021 年)业绩承诺指标         400 万元     434.04 万元      108.51%
前两年(即:2021-2022 年)累计业绩
                                          900 万元     454.64 万元      50.52%
承诺指标
前三年(即:2021-2023 年)累计业绩
                                         1,600 万元   1,027.44 万元     64.22%
承诺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子公司上
 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4)、《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未
 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业绩承诺补偿履行情况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发函要求业绩承诺方按照《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履行相关义务。公司收到业绩承诺方的回函,回函的主要内容为:上海玛曲不应
 承担未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责任,并建议公司考虑上海玛曲的持续成长价值等因
 素,继续向公司商请对业绩承诺期限延期一年至 2024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未完成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业绩承诺方尚未按照公司函件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并于近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发来的
 《仲裁通知》((2025)深国仲受 545 号)等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仲裁案件已受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受理情况
      仲裁机构名称:深圳国际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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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机构所在地:深圳市
    (二)仲裁当事人
    第一申请人: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申请人:苏州泰斯特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被申请人:黄志勇
    第二被申请人:朱海彬
    第三被申请人: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仲裁事项
    黄志勇、朱海彬未能促使上海玛曲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
已经触发被申请人支付业绩补偿款与承担股权回购义务的情形,依法应向申请人
支付业绩补偿款与股权回购款。
    (四)仲裁请求
    请求第一被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第二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
款、业绩补偿款、逾期付款违约金等款项暂共计 3,714.23 万元, 并由第三被申
请人对股权回购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
内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 8,369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
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 6,91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
计涉案金额为 1,459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
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预计本次仲裁事项结果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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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2025)深国仲受 545 号);
2.《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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