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监事会决议公告2025-03-11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25-003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在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其
中监事会主席杨永全先生以电话的形式参加;财务负责人吴建华、董秘孙美美列席;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杨永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
此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健全了涵
盖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保证。
2、已经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机构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
行。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全面、客观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同该报告。
议案三、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四、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拟定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185,391,68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为人民币 1.8 元(含税),
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为 33,370,502.40 元(含税),母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为
360,982,180.31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同时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3 月 8 日
附件 1
监事会 2024 年年度工作报告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2024 年 3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通过议案如下:
议案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三: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议案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4 第二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报告摘要
4、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
(二)、对 2024 年公司整体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及审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公司除 1993 年首次上市以来,并未再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
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并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