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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虹美菱: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的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0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

                                  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控
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控股股东的下属参
股公司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云管理”)共同投资
设立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
原暂定名为四川虹云信息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
云基金二期”或“合伙企业”)。虹云基金二期规模为14,8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4,5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0.41%;长虹集团作
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3.78%;四川长虹作为
有限合伙人(LP)认缴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3.78%;虹云管理作为普
通合伙人(GP)认缴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3%。虹云基金二期已于2023
年7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

    2024年8月22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虹云基金二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已实缴出资的款项及对该等款项现金管理
的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持有份额比例暂时返还,同时签订《四川虹云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1月18日、2024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
(2023-002号、2023-003号、2023-004号、2024-045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虹云基金二期尚未完成产品备案,也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业
务。公司已收到实缴出资的款项及该笔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合计1,815.2万元。
鉴于该基金扩募进度不及预期,已较难满足基金初设目标。2025年1月23日,虹
云基金二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大会,经全体合伙人表决一致同意终止
合伙企业运作,解散合伙企业,成立清算组进行合伙企业的终止、清算等事宜,
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清算及注销的相关事项。

    二、清算方案

    根据拟定的清算方案,本次清算主要涉及决定终止虹云基金二期与成立清算
组、清算组备案、债权人通知与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执行清算事务、编制清
算报告、清算审计报告和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税务清税、工商注销登记、银行
账户注销、清算资料存档等程序,预计需要 80 个工作日完成清算。

    三、虹云基金二期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前期,虹云基金二期已返还公司实缴出资的款项及该笔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
本次清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虹云基金二期后续清
算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